【簡單認識法規 系列】「112年對你我有影響的兩件事」

by 柯毓榮律師

簡單認識法規 系列->跟我一起學習

希望能給提供你一些幫助與知識

【112年對你我有影響的兩件事】

對一般民眾而言

從112年1月1日開始施行民法第12條規定滿十八歲為成年,跟刑法一樣都是18歲為成年,以前很常被問到為什麼子女滿18歲父母還要負責任,那是因為修法前民法規定成年為20歲與刑事不同,現在施行後一般民眾不用在區分民刑法的規定了

對律師而言

多了全國執業的選項,所以今年開始可以全台跑透透,外島也行,歡迎來諮詢

判決書

案件委託&法律諮詢&檢警陪偵

聯絡電話:0933-824781

LINE: nisson123

「秉持著專業及同理心,分析案件優勢及劣勢,爭取最佳利益」BY 柯毓榮律師

其他連結

關於我寫部落格的初衷【序】

【Follow ME 系列】「哪裡可以查到法院的判決書呢?」

【簡單認識法規 系列】「無照駕車、酒駕、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,致人死傷,是會加重其刑」

【Follow ME 系列】「向律師問法律問題可能要準備的資料是什麼?」

如果覺得有幫助,歡迎留言幫我加油、分享給自己或好友喔!

You may also like

Leave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