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單認識法規 系列
希望能夠幫助您或讓您了解相關法律
【發生車禍對於初判表有意見要怎麼處理?】
在車禍案件,會涉及是否有過失傷害及是否需要賠償的問題,依據就是有無肇事責任,這時候民眾可以向警方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(簡稱初判表)來做為參考的依據,因為初判表不會認定肇事主因、次因等等,所以如果有一方對於初判表的認定有意見,就要送各地區的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申請鑑定,再依聲請鑑定的結果決定是否談和解
發生車禍可以向警方申請的資料
- 於事故七日後得申請提供現場圖、現場照片。
- 於事故三十日後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。
自行申請要件
- 事故發生地在轄區內
- 肇事時間在六個月以內
- 經警察機關處理,留有紀錄。
例外情形
- 準備提出司法訴訟→應向司法機關聲請鑑定
- 已在司法機關審理中民刑事案件→應向司法機關聲請鑑定
網路申請連結
#車禍#行車事故#初判表#車鑑會
案件委託&法律諮詢&檢警陪偵
聯絡電話:0933-824781
LINE: nisson123
「秉持著專業及同理心,分析案件優勢及劣勢,爭取最佳利益」BY 柯毓榮律師

其他連結
【簡單認識法規系列】「法律有沒有規定分居多久可以作為離婚事由?」
如果覺得今天分享的時事新聞系列有幫助,歡迎留言幫我加油、分享給自己或好友喔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