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簡單認識法規系列】「發生車禍對於初判表有意見要怎麼處理?」

by 柯毓榮律師

簡單認識法規 系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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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生車禍對於初判表有意見要怎麼處理?

在車禍案件,會涉及是否有過失傷害及是否需要賠償的問題,依據就是有無肇事責任,這時候民眾可以向警方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(簡稱初判表)來做為參考的依據,因為初判表不會認定肇事主因、次因等等,所以如果有一方對於初判表的認定有意見,就要送各地區的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申請鑑定,再依聲請鑑定的結果決定是否談和解

發生車禍可以向警方申請的資料

  • 於事故七日後得申請提供現場圖、現場照片。
  • 於事故三十日後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。

自行申請要件

  • 事故發生地在轄區內
  • 肇事時間在六個月以內
  • 經警察機關處理,留有紀錄。

例外情形

  • 準備提出司法訴訟→應向司法機關聲請鑑定
  • 已在司法機關審理中民刑事案件→應向司法機關聲請鑑定

網路申請連結

內政部警政署道路交通事故資料申請系統

#車禍#行車事故#初判表#車鑑會

案件委託&法律諮詢&檢警陪偵

聯絡電話:0933-824781

LINE: nisson123

「秉持著專業及同理心,分析案件優勢及劣勢,爭取最佳利益」BY 柯毓榮律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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